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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安全』黃金定律 與 『食品安全』12守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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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6 16:23: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飲食安全黃金定律: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確保飲食安全的10條“黃金定律”,為人類飲食的衛生安全和健康提供了非常明確的指導原則。   1、食品一旦煮好就應立即吃掉。食用在常田溫下已存放四五個小時的食品最危險。    2、未經燒熟的食品通常帶有可誘發疾病的病原體,因此,食品必須煮熟方能食用,特別是家禽、肉類。    3、應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    4、食品煮熟後難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品存放四五個小時,應在高溫或低溫條件下保存。    5、存放過的熟食必須重新加熱才能食用。    6、不要把未煮過的食品與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觸。這種接觸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都會使煮熟的食品重新帶上細菌。    7、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刀叉嬤蒫戊?野帡挈b的布揩幹擦淨。    8、處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讓昆蟲、兔、鼠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因動物常帶有致病微生物。    10、飲用水和準備食品時所需的水應純潔乾淨。如果懷疑水不清潔,應把水煮沸或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安全12守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八大部委實施的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推出了“食品安全12守則”,這是廣大消費者日常飲食安全的指導原則。   一、儘量選擇到正規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規範的農貿市場去購買食品。    二、儘量選擇有品牌、有信譽、取得相關認證的食品企業的產品。    三、不買腐敗黴爛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慎重購買接近保質期的食品。    四、不買比正常價格過於便宜的食品,以防上當受害。    五、不買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魚、毒蘑菇等。    六、不買來歷不明的死物。    七、不買畸形的和與正常食品有明顯色彩差異的魚、蛋、瓜、果、禽、畜等。    八、不買來源可疑的反季節的瓜果蔬菜等。    九、不宜多吃國家衛生部提醒的以下10種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速食麵、葵花籽、菠菜、豬肝、烤牛羊肉、醃菜、油條。    十、購買時查看食品的包裝、標籤和認證標誌,看有無註冊和條碼,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對懷疑有問題的食品,寧可不買不吃。購買後索要發票。    十一、買回的食品應按要求進行嚴格的清洗、製作和保存。    十二、廚房以及廚房內的設施、用具要按要求進行清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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