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外國有研究指婦女兩胎之間懷孕的時間,最好相隔最少18個月,但不宜超過5年(60個月),若兩胎相隔時間少過18個月,那麼每少一個月,誕下早產嬰或不足磅嬰兒的風險便會增加1.9 %﹔若兩胎相隔時間多過59個月,誕下早產嬰的風險每多一個月便增加0.6%。婦女生育回復元氣需時研究由哥倫比亞聖菲波哥大基金會(Santa Fe de Bogota Foundation)負責,並發表在最新一期《美國醫學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研究蒐集67個國際上同類研究,並將逾1100萬名懷孕婦女的資料分析,得出上述結論。研究認為,婦女生育後,體內失去很多營養,需要一段時間回復元氣。研究亦指出誕下早產嬰需要很多醫療照顧,在經濟上的負擔不會低過計劃生育。香港大學婦產科教授勞子僖指出,婦女懷孕及生育是一件大事,猶如參加完一場劇烈運動,生產後元氣大傷,需要一段時間休養,讓身體恢復元氣,因此有關的研究是有根據。至於研究指兩胎之間亦不宜相隔5年以上,否則亦有機會誕下早產嬰。勞教授說,這個說法對在30歲才生第一胎的婦女來說有根據,原因是若再過5年才懷第二胎,婦人已是35歲的高齡產婦,各方面的風險都比較高,但對只得廿多歲的婦女來說,再過5年仍是生育年齡。
Originally posted by yy at 2006-4-20 10:20 AM:【明報專訊】外國有研究指婦女兩胎之間懷孕的時間,最好相隔最少18個月,但不宜超過5年(60個月),若兩胎相隔時間少過18個月,那麼每少一個月,誕下早產嬰或不足磅嬰兒的風險便會增加1.9 %﹔若兩胎相隔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