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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精神病之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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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ss7
時間:
2006-8-24 15:02:18
標題:
精神病之危機處理
根據香港的精神健康條例,精神病危機一般是指當事人在思想、情感或行動上出現忿亂,足以危害自己或其他人的安全,而且是由於或懷疑是由於精神錯亂所導致。其實,大部份的精神病危機是可以避免發生的。從很多的案例發現,很多的發病原因是由於復康者受了極大的壓力或刺激,或是沒有接受適當的治療。因此,一個規律的生活、定時覆診和服藥是十分重要的。精神病發不是突而其來,而是有跡可尋。家人如能及早發現及盡快求醫,復康者的病情便不至於再惡化下去。以下介紹三種最常見的精神病危機、事前跡象及建議處理方法。一.自殺的危機:精神病患者的自殺危機率較一般人為高。初入院和出院後的段時期亦較容易有自殺傾向,其中以抑鬱症、精神分裂症和濫用精神科藥物者情況尤為嚴重。事前跡象:1)曾向親友透露想尋死 2)安排後事 3)進行自殺計劃(例如收集葯物、利器等) 處理方法:1)當康復者透露想尋死時,家人儘量引導他傾吐心事,過程中勿作批評 2)協助他找尋生存意義 3)將利器及其他危險物品收藏在安全地方好 4)減少他獨處的機會,並繼續留意及觀察 5)安排提早覆診並與醫生/社工聯絡 二.情緒混亂的危機:這種危機多發生於患有抑鬱狂燥症的病者身上。當事人會表現得過份活躍、揮霍無度、不能睡眠、經常有幻聽、妄想和大發脾氣的情況,大部份患者需要入院治療。事前跡象:1)睡眠及生活習慣改變 2)語無倫次、自言自語 3)疑心大 4)行為動作異於平常 處理方法:1)保持安靜的環境 2)表示諒解、接納 3)安排提早覆診及與醫生/社工聯絡 三.暴力或破壞行為的危機: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傾向並不比一般人高。但是當某些病人表現出暴力(不一定是與精神病無關),大眾傳媒便會將兩者聯想起來,產生錯覺。事前跡象:1)活動增加 2)呼吸急速 3)神情有異,語氣改變 4)抓拳、肌肉收緊、表現緊張 5)口頭警告他人 處理方法:1)避免激怒病患者 2)表示友善、無敵意、安撫他 3)鼓勵他表達 4)不要與他辯駁,要找尋共通點 5)盡可能讓步 6)利器及其他危險物品應妥善收藏 7)鼓勵病者就診(例如入急症室、安排及早覆診) 8)家人保障自己的安全 當家人發現復康者病發,屢勸無效時,就應作強制性行動,如致電報警求助。召警後家人需向警察解釋清楚病者情況,又或於召警前到病者覆診的診所/醫院約見其醫生及社工,由醫生給予家人「推薦入院信」,家人亦需保存覆診卡及院方寄予病者的「院方召回覆診信」,以便讓急症室主診醫生作參考。危機過後,家屬要總結經驗,了解引發危機的原因,學習解決問題的辦法。例如:幫助病者了解自行停止服藥是病發的原因,加強病者的病識感,減少病發機會。《以上部份內容參考「精神病之緊急處理」潘佩璆醫生主講》如果家屬處理上述情況有困難時,可以透過以下途徑尋求幫助: 社會福利署熱線 2343 2255 歡迎致電約見浸會愛群--家屬資源中心 社工 2535 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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