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字論壇
標題:
女人眼中的好男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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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g
時間:
2007-10-21 16:23:17
標題:
女人眼中的好男人標準
標準一: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愛情是很重要的,但是要建立在有麵包的基礎上。不一定要萬貫家財,可生活要有保障。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如果一個男人連孩子的奶粉錢都拿不出來,這個月初就開始擔心下個月的供房款,那麼,你跟著他只有吃苦的份了。標準二:一個男人最重要的應該是堅強剛毅那些失敗過一次就怨天尤人,萎靡不振、跌倒了爬不起來的男人堅決不能要。男人要能給女人安全感,如果你找一個老公,不能夠照顧你,還要經常在你面前哭訴自己的不幸,讓你也承擔他實際上是可以挽救的痛苦,是非常的失敗的。標準三:忠誠這點就不用多說了,相信所有的女人都不願意自己的老公紅杏出牆。標準四:有氣度一定不能找小家子氣的男人,即使他愛你。但是因為一點點小事就吃醋,不論你是因公與上司出去應酬,還是因私與多年不久的朋友聚會,在你回家後大吵大鬧或者陰沉著臉半天不搭理你的男人,其實是自私的。當然,他會說他那是因為愛你才吃醋,可是不要忘了,愛一個人也要給她自由,姐妹們千萬不要做被男人用各種方法把你變相的留在家裡做只能洗衣做飯的家庭主婦。不是說家庭主婦不好,而是做為現在這個社會的女性,要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要獨立、自強,不能給自己自由空間的男人千萬不要找。標準五:身體健康不要求那個男的有多麼的威猛高大,但一定要身體健健康康的。一個女人身體有點毛病,可以稱之為弱不禁風,如果一個男人整天病怏怏的,你說像啥話?標準六:不要媽媽的乖寶寶沒人說孝順不對,孝順的男人很善良,但是,夫妻之間的事都徵求媽媽的看法,毫無自己主見,嘴巴裡動不動就說:「媽媽說……媽媽說……」這樣的媽媽面前的乖寶寶堅決不能要,記住,你嫁的是一個男人,並不是那個男人的母親。標準七:愛屋及烏一個男人如果真的愛你,會愛你的一切,包括你的壞習慣,你的朋友,你的家人。如果他不能忍受你的朋友或家人某些方面的缺陷或對你身邊的人有所不滿,那麼做為一個聰明的女性,應當盡量避免他與他們見面;如果他苛求到要求你與他們斷絕來往,不用猶豫了,甩了他吧!標準八:自信渾身散發著自信味道的男人,能讓女人放心的依靠。 標準九:外貌匹配不要求他一定英俊瀟灑,但要看上去不至於引起公憤,總不能你亭亭玉立一大美女,身邊找一矮個的黑胖子吧。標準十:細心又有情趣他可以不記得你大伯小叔三姑四姨的生日,但你的生日與結婚紀念日一定要記住,這兩個日子在婚姻生活中是很重要的。能夠出去浪漫一下,還有禮物收是最好的。標準十一:無不良嗜好煙可以抽一點,酒可以喝一點,但不能太過。你總不想天天回去面對一個醉醺醺的酒鬼,嘴裡還不時散發著一股濃濃的煙臭味的人吧?標準十二:社交能力強不是說一定要活躍得見人就笑,見手就握得那種地步,也不需要他在社交方面有一定強硬的手腕,但不能羞羞答答。一起出去應酬,他只知道站在一旁傻笑,而找不到話題與你的同事交談,凡事需要你出來撐場面的男人,會讓你臉面無光。標準十三:大男人氣概這裡說的大男人氣概,不是說大男子主義,那種在家裡典型家務一點不做、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男人不可取。大男人氣概是指你在外面受到欺負時,他能夠挺身而出,毫不猶豫的為你出頭,真真切切的保護你。光是這一點,這個男人都值得你考慮托付終身。標準十四:有責任心男人一定要有責任心,自己做的事要敢於自己承擔,無論是公事還是私事。那種一有事就往別人身上推的男人不但卑鄙而且可恥。標準十五:有一顆平和的心這個世界已經習慣以一個人事業上的成巨蚇韃q一個人的價值。事實上,一個人的價值在於他的存在對別人是否重要。即使那個人不能在事業上取得與其他人一樣輝煌的成就,但是他的平凡生活對他身邊的人一樣很重要就代表有價值。如果一個男人不能以一顆平和的心去看待自己的得失,整天憤世嫉俗,怪社會不公、怨生活不平,那麼你和他在一起也會影響你的心態,容易偏激,給你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壓力,導致你不快樂的生活。
作者:
長江一號
時間:
2007-10-21 16:44:32
嫁...............
作者:
meng
時間:
2007-10-21 18:29:27
[uem8]
作者:
話之你
時間:
2007-10-21 19:28:44
作者:
肥九
時間:
2007-10-21 19:44:04
我都未找到﹗
作者:
shan92
時間:
2007-10-28 22:59:46
呢個男人係唔係神.
作者:
埋伏
時間:
2007-10-28 23:37:56
[em17] [em17] [em17]
作者:
凸手
時間:
2007-10-29 00:51:25
那麼男人眼中的好女人就是不計較上面所要求的標準:lol
作者:
low
時間:
2007-10-29 03:35:30
標題:
回復 #9 凸手 的帖子
:lol 仲要大波
作者:
Perm_Secy
時間:
2007-11-5 19:06:19
原帖由
low
於 2007-10-29 03:35 發表
:lol 仲要大波
哈哈哈哈~~ 完全同意:lol :lol :lol :lol :lol !!
作者:
軒尼詩
時間:
2007-11-5 21:39:16
標題:
回復 #11 Perm_Secy 的帖子
乎合所有條件就真係天嫉英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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